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今天10/11(五)在旺旺中國時報上看到的一篇社評!

【觀念平台……特銷税促房仲業良性發展!】
      為抑制短期投機所訂定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(簡稱特銷稅),實施已屆滿兩年,預備修法趨嚴的討論,引發房仲業者嚴厲批判。但這中間有很多誤解,值得澄清。
 首先,我們以信義房屋每一季公佈全台主要都會區房價指數作為「不動產移轉價格變化」。特銷稅實施前,2009年第2季到2011年第2季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房價的平均年增幅分別為17.58%、19.17%與19.19%;特銷稅實施後,2011年第2季到2013年第2季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房價的平均年增幅則分別為13.67%、9.51%與14.02%。房價雖仍持續上漲,但已有趨緩現象。顯示特銷稅是有功效,不是無用。
 其次,由最能代表國人房價負擔能力的「房價所得比」來看,特銷稅實施前,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由2009年第2季的6.60、8.90與6.90到2011年第2季的8.40、14.60與8.60;特銷稅實施兩年後,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為8.40、12.40與9.60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因台北市等地區購屋人購屋坪數縮小,使購屋總價降低,並非房價下跌或收入增加。
 三是「不動產買賣移轉筆數」,特銷稅實施前兩年,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住宅買賣平均筆數分別為67,923、9,869與18,858筆,特銷稅實施後兩年,全台、台北市與新北市住宅買賣平均筆數萎縮幅度分別為19.45%、37.94%與35.40%。特銷稅實施後,成交量大幅下滑,連帶影響房仲業成交量與從業人員平均收入,但依內政部住宅需求動向調查來看,衝擊最大的主因是短期投資客消失,房屋市場的中流砥柱變成首購族與換屋族。
 四是依據地政司統計,特銷稅實施前,全國營業中的不動產經紀業(仲介與代銷)家數合計5,153家,經紀人與營業員分別為6,542人與27,826人;特銷稅實施後,今年8月底全國營業中的不動產經紀業(仲介與代銷)家數合計6,165家,經紀人與營業員分別為7,758人與35,161人,不僅新開家數遠多於關門店數,從業人員更是增加逾9,000人,顯見並無特銷稅導致不動產經紀業家數稅減,從業人員大量失業之情事。
 最後,目前全台擁有3棟以上房屋者共有25萬人,空屋問題嚴重。這現象雖肇因於金融海嘯後的貨幣寬鬆政策,造成市場資金充裕,但我國長久以來房屋稅、地價稅的稅基嚴重低估,造成持有成本非常便宜更是主因。現世界多地區都有對對第二套房以上加重相關租稅等規範,以提高交易或持有成本,遏止投機炒作,迫使這些非自用房屋流入市場。例如香港對一戶多屋的本國不動產持有人,課徵「額外印花稅」,並將短期持有期間由2年延長至3年;新加坡對購買第二套私宅的公民,另課以7%之額外買方印花稅。
 基於上述幾點,我們肯定特銷稅。沒有特銷稅,房產一日三市、許多青年會更徬徨。但房地產炒作、一戶多屋與偏高的空屋率仍是目前社會嚴重的問題,全球房地產指南(Global Property Guide)網站日前公布2013年第2季全球42國房價變動調查,亞太地區領漲全球,台灣以14.52%年增率衝上亞軍,單第2季季增率更以漲幅7.33%高居全球第一。我們不應廢除特銷稅,更應推出特銷稅加強版,將延長課稅持有年限、不分區課稅、多屋者採累進稅率,並將預售屋、非都市土地、農地納入課稅範圍都納入考量,讓房價合理化。
 不可否認的,特銷稅修法若趨嚴,確實會抑制短期交易行為,對當前房仲業造成衝擊,從業人員收入減少,但這何嘗不是房仲產業體質一次調整的好契機。在台灣,目前房仲店頭數直追全國便利商店總數,買賣房屋的便利性已經與買零食、飲料差不多了,這絕非產業常態。
 特銷稅後投機客退場,呈現真實的交易量,好的房仲公司與服務能力優秀的從業人員,更能專注於自住與長期投資為主的市場,強化服務品質與專業素養,促使房仲產業朝良性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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